2006年8月29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杭州出台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李稹

  本报讯 拆除房屋时掉下的废弃物砸伤人,施工人员没有做好安全防护而造成工伤事故……因房屋拆除而导致的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为加强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杭州市政府于昨日出台《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及责任主体都做出明确规定。
  《办法》中规定拆除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对沿道路两侧和居民住宅区周围的拆除房屋使用脚手架和密目网进行封闭围护。拆除房屋与居民密集点、交通道路以及其他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上地下管线的安全跨度不符合要求的,还应当采取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办法》还明确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专项用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此外,一旦发生事故,将按照《办法》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即施工时发生有害气体外溢、爆炸、坍塌、掩埋等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房产、土地等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办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发生违规行为,由市或者拆除房屋所在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